北塔区城管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法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考评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工作股、处罚中心、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5个,即:综合执法第一大队、综合执法第二大队、规划执法大队、建设房产执法大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全部纳入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本级编制范围。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六个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机构。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含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8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84.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4.64万元,主要是局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级。
3.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8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87万元,项目支出36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4万元,主要是局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级。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4.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18.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65.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管支出经费45.2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存量违建、对各类非房产开发区及私宅等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测绘、评估等费用;房屋租金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地的租赁费用;服装及装备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的装备配置,完善城管执法保障;环卫生产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美化市容等;临聘人员工资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等费用;数字城管维护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维护费用;油烟检测及整治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油烟检测、整治等费用;智慧城市系统建设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系统建设等费用。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718.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9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9.20元,比2018年预算有所减少,主要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缩减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用费2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78.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6万元。我局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经费管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城管执法生产车辆9台,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84.07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个,资金365.2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
2019年度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表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