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塔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10月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关于印发〈北塔区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北塔区居民医保合并为北塔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全额拔款的二级机构,编制7人,实有编内在职人数4人,另临聘人员3人,单位遗属2人)。
(二)主要职责
1、承担本辖区城乡医民医疗保险的业务管理、监督、指导和经办服务。负责制定城乡居民医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
2、负责全区城乡医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和结算服务;
3、负责承办政府各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63.9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9621万元。
(二)2018年预算支出63.9621万元,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3.0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9621万元。
基本支出38.96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64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8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24元。
项目支出:2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73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